自2023-06-2023-10,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
湛江市监局要求,2023年7月15日前完成对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自查和整改材料留档备查。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于2023-07-17前将《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企业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表》(见附件)报送到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械妆监管科。
自查重点:
一是以“一号多名称”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
二是以“一号多商标”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
三是以“一号多主体”形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情形。